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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商标有效期及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

注册商标有效期及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

昆明商标注册

   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,需要继续使用的,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;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,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。宽展期满仍未办理的,注销其注册商标。

    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自该注册商标上一次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,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。

(1)商标所有人自愿申请注销商标。

(2)在法律规定六个月的宽展期内未办理续展手续的。

(1)注册商标被注销一年内,国家商标局对任何人提出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均不予核准,所以注销一年内商标仍能使用,但不能标注注册标记。

(2)立即重新申请商标注册,避免被别人抢先申请、注册。

(3)若他人抢先申请,并已初审公告,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可提起商标异议。

(4)如果注销一年后商标被别人注册,则不能再使用此商标。但如有充分证据证明他人恶意抢注的,可以提请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。

(1)商标注册人擅自改变注册商标、注册人名义、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,且不按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改正的。

(2)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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